http://blog.udn.com/jublog

我覺得他有很多想法,但我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把他的文章弄過來

所以我就放他的BLOG網址

雖然我也不知道這樣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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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

經過長達年餘懸缺,國家交響樂團(NSO) 音樂總監遴選進入四強爭霸,目前由遴選委員會召集人、兩廳院董事長陳郁秀負責面談。陳郁秀竭盡心力,希望找到好總監,但私下有團員認為這個做法與遴選辦法中「由遴選委員會推派代表二至三名,與候選人分別進行訪視」有所扞格,是否為另一種「黑箱作業」?

針對此事,陳郁秀昨天表示,由於面談已進行到最後部分,「針對酬勞的部分應該要保密,所以是我一個人去談。」陳郁秀說,這次團員名單跟董事會的名單共識度很高,「我相信一定可以在6月順利產生新的音樂總監。」

此次遴選委員會的組成除了四名團員代表外,包括董事長陳郁秀、藝術總監劉瓊淑及一名董事會代表,團員的票的確占多數,陳郁秀強調團員的意見很重要之外,她也表示面談的重點為可否在台灣每年待十週以上,其次為是否願意貢獻其在世界樂壇的人脈與連結,最後才會談到酬勞部分。

不過耐人尋味的是赫比希的角色,前年12月底,團方邀請赫比希來台,希望以他的經驗協助樂團尋找下任音樂總監,不過赫比希今年樂季所推薦的指揮人選卻幾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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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宗慶(台北藝術大學校長)


對於理想與理念的實現,我從不輕易放棄任何一個可能性!在我探求兩廳院專業理想之達成途徑過程中,很榮幸地完整參與了我國首例行政法人機構改制、立法及制度的推動工作。


「行政法人」制度雖在國外行之有年,但對於我國公部門組織卻是一個新思維的產物。比較值得注意的是,縱使在國內已有「行政法人」──兩廳院的存在,但我們的政府單位、立法部門及社會大眾對於什麼是「行政法人」,卻普遍欠缺全面性的了解。環顧周遭,常見部分機構委託學界進行改制之個案研究,或有以學術角度進行國外制度的探討者,但這其中缺少了實踐經驗的連結。


民國93年1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創設了國內首例行政法人之法源,在3月1日兩廳院正式改制為行政法人,其後,在台灣並沒有其他行政法人成功立法之案例,而政府研擬推動之「行政法人法」草案,也幾進幾出立法院,未能完成法制程序。今年2月5日行政院再次審議通過「行政法人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以促使行政法人制度,能往前續行推動。可見新舊政府都肯定行政法人制度對於國家可能帶來的幫助,並且寄予任務性期待。


做為行政法人國內唯一案例的參與及見證者,我當然樂見政府有心推動行政法人,更期待做為基準法位階的「行政法人法」草案,是一個周延、具彈性及合於機構發展需求的法制建構。但同時我也將新版的「行政法人法」草案與兩廳院的行政法人化種種經驗,進行相互比較分析,從法制理念、專業化、實務面進行探究,發現了這個草案中的相關機制設計有應該調整的空間,因而我持續提出建議,進而發表、彙集成為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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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行政院研考會的網站:http://www.rdec.gov.tw/ct.asp?xItem=4091976&CtNode=10133&mp=100

點進去後,在附件下載的地方有一篇「組織改造行政法人篇」的文章.

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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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


      針對今年2月5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的「行政法人法草案」,推動兩廳院改制為國內第一個行政法人機關的主要推動者朱宗慶表示,該草案只針對行政法人共通事項做原則性規範,他建議除了首長制及董事會制外,應該多一個「執行者制」的選項,讓制度更具彈性。


      在新通過的行政法人法草案裡,明定由董(理)事會對內綜理行政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行政法人。對此版本考試院也建議增列行政法人之董事長、理事長、首長及專任之董(理)監事等,都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懲戒法,以宣示行政法人須確保公共任務,實現社會責任的精神。


      朱宗慶昨天出版新書《法制獨角戲——話說行政法人》,以立法、制度、績效評鑑及人事管理等面向,闡述他所推動的行政法人制度。他表示,即使外界對於目前唯一的行政法人機關兩廳院沒有很正面的評價,但他仍相信行政法人是許多文化、教育甚至民生等機構增加競爭力的途徑,希望政府可以設置跨部會推動小組加強溝通,落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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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統計整理:陳昱伶

2004年兩廳院節目統計表(以檔次計)

月份


總場次


自製節目總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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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統計1

一、依兩廳院主辦、兩廳院與外界合辦、非兩廳院主辦分類,統計節目之場次,圖表如下:

二、依兩廳院主辦、兩廳院與外界合辦、非兩廳院主辦分類,統計節目之檔次,圖表如下:

三、在兩廳院主辦之節目中,依其類型分類統計節目場次與檔次,圖表如下:

四、2008年兩廳院自製節目總表

音樂類獨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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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趙靜瑜/台北報導

      在文化預算普遍增加的同時,台灣唯一的行政法人機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統稱兩廳院)卻被刪除五千萬元預算,除了原本每年逐年遞減的總預算百分之三之外,今年含國家交響樂團一億三

      千萬元的預算,總共只有六億六千多萬元,比起之前第一屆董事會維持三年八億九千萬元的數字,差距有兩億元之多。

      一向被視為全國最高表演藝術場域的兩廳院,從黑機關到行政法人,已經走過二十年漫長的道路,不過在「行政法人」未被外界清楚理解的同時,今年的預算進立法院一砍就砍掉五千萬元,這個現象十分不尋常。

      根據兩廳院藝術副總謝翠玉轉述,立委認為因為是行政法人,必須自負盈虧,那文化教育委員會的立委諸公沒有做功課,不理解行政法人,卻讓兩廳院負起了原罪。但一體兩面的是,外界並不了解行政法人這種政府新型組織,兩廳院沒有積極主動讓外界了解行政法人以及運作的經過,留給外界一意孤行的決策印象,自然也該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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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報/記者于國華

      一位媽媽,猶豫著要不要帶兩個小孩換位置。工作人員嘶喊著:「請對號入座」,十足防君子的唬人手段,這位媽媽顯然很想遵守規矩,卻一直坐立不安,問著女兒:「會不會太遠?會不會看不到?」。

      她是從後方不知幾排的地方,移到我正前方。快要開演了,她一直東張西望,我看得出她的焦慮。她突然回過頭來,向著我說:「真糟糕,三個人花了快一萬元,竟然這麼遠。」

      音樂響起,燈暗,舞台開演,我的四周沒有安靜,反而低語聲不斷。五分鐘不到,暗場中人影晃動,好多好多人站起來移動位置,往前移;我至少站起來四次,讓旁邊的人走出去。前面這位媽媽終於拉著女兒站起來往下走,前進了大約10排吧,坐下。

      我想,這位媽媽一定很難過,她做了錯誤示範。我能夠體會她的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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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陳映竹報導

      兩廳院發行的「藝術e禮券」是兩廳院獨家發行的電子禮券,也是全國第一張為藝文消費設計的禮券,面額分為一千元和兩千元兩種,禮券類似信用卡形式,採無記名方式發行,不可加值。適用于兩廳院售票系統所販售的所有節目票券。

  兩廳院董事長陳鬱秀說,不景氣嚴重衝擊藝文票房,台灣藝文活動如果不打大牌,中小型的表演團體票房都很辛苦。雖然今年兩廳院上半年自制節目票房的都維持八成到九成之間,不過兩廳院更有社會責任,希望藉著「藝術e禮券」發行,擴大藝文消費族群、人口,直接挹助表演團體票房。

  藝術禮券構想于四、五個月前,在今年九月份董事會提出。進入歲末年終,陳鬱秀呼籲,公司行號個人包紅包,可改包藝術禮券,送氣質,讓人更優雅、更有品味。

  兩廳院表示,現在購買藝術e禮券立即享有98折優惠,目前已有二十個企業、個人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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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其文

      近日雲門的一場大火,燒出一堆陳年的文化問題,公法人化的兩廳院,也引起大眾的關注,日前藝文版披露兩廳院一年來「人治化」非常明顯,也報導兩廳院研擬更改設置條例為董事長制,我認為兩廳院公法人設置三年後,可檢討設置辦法,但是要建立在專業與合理的事證評估上。

      兩廳院施行公法人當時,是採取董事長制或總監制,答案很簡單,查閱設置條例的組織章程即清楚載明,董事長及董事採無給職,董事長綜理董事會業務,並聘請藝術總監。藝術總監對外代表兩廳院,支全薪,負責綜理中心一切事務,並包括人事晉用權。兩廳院適合所謂的董事長「合議制」嗎?

      董事會的組成,都是企業界及相關專業人士,日常都十分忙碌,根本沒有時間分心於中心事務,合議制也只是表面,以兩廳院這一年的運作,幾乎都是董事長一人在幕後演獨腳戲,這樣的合議制不要也罷!

      反觀原設置條例,藝術總監主持中心事務,轄下有三名副總監,依專業分工,襄助總監推動事務,一切決策由總監蓋章負責,制度上沒有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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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整理:陳昱伶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公布日期:民國 93 年 01 月 20 日

第一章總則


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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