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陳昱伶
兩廳院在建立初期一直妾身未明,組織運行是依照「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暫行組織規程」,雖然有意完成「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管理處組織條例」,但卻遲遲未完成,隨著時代變遷,在民國80年開始有意朝「財團法人」方向發展,並一直以此為討論方向,但在對「財團法人」的疑慮之下,經過多年也並沒有正式轉變為「財團法人」,「財團法人」不是這次報告的重點,因此兩廳院未能正式走向「財團法人」的疑慮與原因就略過不提;而在91年提出了「行政法人」之後,兩相比較之下認為「行政法人」較能符合兩廳院所應該肩負的責任,在經費上的問題也較「財團法人」來得小,所以便轉向「行政法人」的方向努力,並在93年3月1日正式改制為「行政法人」。
以下附上表格參照兩廳院的組織定位演變,藍色部分為欲轉型為「財團法人」的一些紀錄,紅色部分則是轉向「行政法人」的紀錄。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組織定位演變時程表
時間 |
處理經過 |
備註 |
74年2月1日 |
「國家劇院及音樂廳營運管理籌備處」成立。 |
為使籌備處取得正式法定機構之定位。 |
76年 |
管理機構名稱定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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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年5月 |
將「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管理處組織條例」草案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經法制及教育委員會聯席會議一讀通過,嗣後即予擱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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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年10月31日 |
正式開幕。 |
未能完成立法程序,仍以籌備處繼續營運。 |
80年7月 |
行政院決議以「財團法人」組織型態進行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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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年10月 |
行政院核定「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暫行組織規程」,並經教育部發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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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年12月 |
以「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定名。 |
法源仍為「暫行組織規程」。 |
82年4月 |
經八十二年間舉行四次座談會,訂定「財團法人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及「財團法人中正文化中心捐助章程」草案陳報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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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9月9日 |
行政院將「財團法人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同時將76年間提送之「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管理處組織條例」草案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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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4月13日 |
經立法院法制、教育及預算委員會審議行政院函請審議「財團法人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會中委員意見不一,予以擱置。又基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三條會期不繼續原則,需重新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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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年4月18日 |
立法院法制、教育及預算委員會召開「探討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定位及國家三表演團體之未來」公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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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年7月 |
行政院函示:在「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及「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兩項法案未完成立法前,各機關組織調整應暫緩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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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12月6日 |
行政院函示:朝財團法人規劃並迅速即將有關設置條例草案報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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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2月22日 |
行政院長聽取教育部、陸委會施政質詢模擬題庫簡報,經院長指示:「該中心未來朝向民營化發展之問題,儘速研提方案報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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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4月12日 |
教育部召開「國家樂團財團法人」會議,邀集文建會主委及各界專家共同參與,會中教育部長明示「兩廳院將朝財團法人方向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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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5月7日 |
立法院及表演藝術聯盟共同召開「挑戰2008─兩廳院之走向」公聽會,會中各界代表及立法委員、政府代表,達成一致共識,兩廳院應朝財團法人發向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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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5月11日 |
教育部長同文建會主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明示兩廳院將朝財團法人方向進行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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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5月 |
兩廳院將「財團法人設置條例」送教育部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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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8月28日 |
兩廳院「財團法人設置條例」通過教育部部務會議,報行政院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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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10月 |
行政院完成「行政法人建置原則草案」,以中正文化中心為全國行政法人化機構之首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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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11月 |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查。 |
改為「行政法人」體制。 |
91年12月18日 |
行政院院會通過「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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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12月24日 |
行政院將「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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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3月31日 |
立法院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當天僅進行大體討論,未進行實質條文之逐條審查。 因多位委員對於「行政法人」之母法尚未送請立法院審議,爰於當天大體討論後,通過臨時提案:俟「行政法人設置基準法」完成立法程序後,再行審議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之決議。 |
該臨時提案內容全文為「因『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之母法『行政法人設置基準法』,行政院尚未送達立法院審議,為免發生子法與母法部分條文相衝突影響立法品質情況,建請就『行政法人設置基準法』舉行公聽會並完成立法程序後再審議。」 |
92年4月9日 |
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法人法」草案。 |
案經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惟迄今立法院尚未付案審查。 |
92年4月17日 |
表演藝術聯盟溫慧玟理事長發起,由林懷民、馬水龍、平珩、陳勝福、朱惠良、黃國禎等藝文界人士共同前往立法院拜會王金平院長,請求支持兩廳院完成「行政法人」立法。 |
王金平院長允諾支持,並倡議母法未過,子法先行,並非法無前例。 |
92年10月3日 |
行政院將「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列為優先法案之一,函請立法院優先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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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11月26日 |
立法院王金平院長召開政黨協商會議,同意本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交付朝野協商,由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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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12月23日 |
朝野協商「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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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1月9日 |
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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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1月20日 |
總統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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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3月1日 |
正式改制「行政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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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資料來源:行政法人對文化機構營運管理之影響─以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改制行政法人為例 朱宗慶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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